贾健:刑法修正案11新增了刑法第17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勇检察长的讲话其实是针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说的,而不能认为这是要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未成年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对这一款中情节恶劣的理解,学界一般认为包括采用残忍手段杀害的;动机特别恶劣的;行为对象是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多次实施杀害、伤害的;一次杀害、伤害多人的等等。另外,还应该关注到应勇检察长调研时同时提到的,要“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这也反映出,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犯罪,惩罚和教育改造不可偏废。
“加强外资承销机构队伍建设,在推动银行间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述负责人认为,外资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通过外资金融机构的全球网络,引入更多境外发行人、投资人,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引入国际先进经验,推动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提升银行间市场制度环境的国际化水平。
一是抓实诉源治理市域布局。坚持把诉源治理放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大局中部署谋划,市委召开诉源治理暨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连续两年将诉源治理工作列入“强基提能”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年重点内容,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全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考核,并作为县乡“六比竞赛”内容进行晾晒,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诉源治理属地责任不断压实。
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是否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同时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撰稿:曹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