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代表联络工作做得扎实有效”“这些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我们搞科研更有信心”“法院积极走出去,与有关单位一起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效果很好”“建议进一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希望能推出更多客观展示审判工作、法官形象的影视作品,让大家更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网络造谣成本低、企业维权成本高,建议法院与有关部门更重视这方面的治理”“建议注重高层次审判队伍建设,为国家输送更多专业人才”“对未来产业的司法保护要有前瞻性考虑”……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朱晓丽、张文琪、胡炳樑,全国政协委员祁志峰对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结合履职和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22条意见建议。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介绍了陕西法院的工作情况,重点谈了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对陕西法院工作提出要求。张军认真记录,对意见建议逐一回应,与大家共商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的思路举措。
为了更好地服务化隆县蓬勃发展的拉面经济,化隆县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拉面巡回法庭,传承“枫桥经验”,让拉面人享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大力推广家门口的法庭、就地审理、上门调解、上门立案等巡回审判模式,面对有困难无法前来参加庭审的当事人,主动将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实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自“警地融合”工作开展以来,萨日朗派出所秉持“主动、担当、联动”的理念,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和部门资源,一体推进矛盾纠纷联调、社区服务联建、社会治安联防、行政执法联合、基层平安联创、应急处置联动,汇聚强大的合力,助力辖区平安建设。同时,该所广泛发动网格员、治保会、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开展联勤联动、联户联防、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守护”行动,构建起了立体化、社会化治安防控格局。截至目前,辖区有效警情数同比下降21.13%,简易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撰稿:封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