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了解后,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一是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询问部分住户、调取小区规划档案等方式,查明公益损害事实;二是通过检察建议书、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机关形成整改合力,积极筹措资金36万元,对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组织各行政机关、消防专家、“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和人民监督员在小区召开现场公开听证会,并查看整改效果,明确行政机关职责,达成协同配合的日常管理意见,确保消防设施长期完好、有效。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戌源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
被告、第三人均认为系争房屋实际上为被告和第三人共有,被告无权自行处分。法院认为,首先,对于该主张,被告及第三人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系争房屋虽由第三人出资,但被告购买系争房屋后,产权仅登记在其一人名下;根据倪某甲、王某某签订的《婚前协议书》,王某某放弃婚后首套由倪某甲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倪某甲一人名下之房产所有权即系争房屋所有权,因此《协议书》第2条倪某甲处分的系其个人财产;其次,倪某乙、汤某某通过买卖形式加名并各享有系争房屋1%的产权份额系发生在倪某甲、王某某签订《协议书》之后,不影响倪某甲之前对系争房屋50%产权份额进行处分的效力。因此对于被告及第三人的前述抗辩,法院不予采纳。(撰稿:司马凤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