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健:刑法修正案11新增了刑法第17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勇检察长的讲话其实是针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说的,而不能认为这是要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未成年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对这一款中情节恶劣的理解,学界一般认为包括采用残忍手段杀害的;动机特别恶劣的;行为对象是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多次实施杀害、伤害的;一次杀害、伤害多人的等等。另外,还应该关注到应勇检察长调研时同时提到的,要“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这也反映出,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犯罪,惩罚和教育改造不可偏废。
巴斯特雷金说,在袭击现场发现两支AK-74自动步枪、500余发子弹、28个装有子弹的弹匣和多个含有汽油残留物的瓶子。在搜查袭击者住所时,发现了织物碎片和准备袭击时所用工具等。在袭击者车内,发现一把没有子弹的手枪和一个装有30发子弹的自动步枪弹匣。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景汉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牛鼻子”,以此为主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首先是把办案能力过硬的人员选拔到法官、检察官岗位上,把司法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工党务等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推动法官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其次是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赋予法官检察官办案权力,并对自己办的案件负责,既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又明确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再次是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并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确保权、责、利相统一。第四是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基本陈列系统展示1924年11月至1927年5月,胡志明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在广州成立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举办越南青年政治训练班,以及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缔结革命情谊的历史。复原陈列坚持“原状保护、充分还原”的原则,真实还原胡志明卧室、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总部会议室、越南青年政治训练班教室、《青年》报印刷室、学员宿舍等场景,再现当年胡志明和学员们生活、学习的情景。(撰稿:关涛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