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健:刑法修正案11新增了刑法第17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勇检察长的讲话其实是针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说的,而不能认为这是要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未成年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对这一款中情节恶劣的理解,学界一般认为包括采用残忍手段杀害的;动机特别恶劣的;行为对象是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多次实施杀害、伤害的;一次杀害、伤害多人的等等。另外,还应该关注到应勇检察长调研时同时提到的,要“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这也反映出,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犯罪,惩罚和教育改造不可偏废。
何华芳的辩护人对记者透露,这份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之一的判决书至少存在110处错误,其中包括将当事人名字、涉及企业名字写错,在证人证言中出现影响表意的错字,判决书记载内容与证据原文不符,数字单位错误,等等。除此之外,在同一案件中,针对另外三名被告人的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的判决书,也被辩护人指出114处错误。
该份文件要求,江西全省助产机构和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必须在2024年4月1日前配备有效的人证核验设备,结合实际健全身份核验制度、流程。在提供孕妇建册、孕产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母婴保健服务时,对首次建册、孕产保健、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申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证人,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患者、人类精子库的供精者、自精冷冻的保存者等服务对象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制度。人证核验设备投入使用前,各相关机构应利用“赣服通”等小程序或其他有效措施加强身份核验。
2020年起,重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识别需要优先保护的区域3.08万平方公里,涵盖了各类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3年多来,重庆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项目选址规避风险、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控等方面持续发力。(撰稿:闻人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