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需要反映企业发展的时代需求,需要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高水平开放进程相适应。他建议要从法律上明确以下几点内容:将民营经济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组成部分,赋予长期稳定、合法的法律地位;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民营资本作为立法的重大任务;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规范政府的行为。
中国对跨国企业是否还有吸引力?麦肯锡中国区主席倪以理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经历了二十年FDI(外商直接投资)非常积极的表现,在新冠疫情后,中国开始进入一个中速增长,外资也要重新做一个评估,比如在中国的投入产出比怎么样,然后再想以后在中国的布局。过去两年,外资在中国重新做了一个复盘,重新思考他们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要怎么样投入。
据了解,工会将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多内容上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一是大力培育推树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计划用5年时间在乡镇、工业园区内培育全国样板站点1000家,省级站点1万家。二是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三年行动,力争建会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及时调解劳动争议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以幸福企业建设为载体,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四是推动各级“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五是扎实开展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12351+”专项行动,管好用好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六是巩固拓展双15工程成果,提高服务质量与内容、增加开放时间,向8小时之外延伸服务。
从国际市场看,1―2月,我国承接美国、欧盟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保持较快增长,执行额分别为227.1亿元和14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和28.4%,合计占离岸服务外包执行总额的39.5%。承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合计233.3亿元,同比增长13.3%,占离岸服务外包执行总额的24.8%。(撰稿:缪若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