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各地公证机构紧盯企业需求,创新服务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上海推动建立利企惠企四个“双一”服务机制,即一专窗一通道、一领域一团队、一企业一方案、一园区一清单,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快办特办专属服务。湖北针对自贸区企业聚集、公证需求集中的特点,依托自贸区管委会建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站,采取驻点值班、定期宣讲、法治体检等举措,将公证服务送上门。江西公证行业主动靠前服务,分别与300余家企业签署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与1500余家大型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中心、工业园区、企业等设立2800余个公证联系点和便民办证点,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公证法律顾问”。
据悉,《北京市节水条例》实施一年来,北京构建完善节水法规配套制度体系,推动重点行业挖掘节水潜力,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全年新建复核各类节水载体981个,新增300万平方米园林绿化再生水替代,环卫绿化再生水占比提高至29.71%,工业再生水占比提高至31.36%,再生水年利用量达12.77亿立方米,成为稳定可靠的“第二水源”。建成25个农业节水示范基地,完成281家重点工业企业水效对标达标。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道月亮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上方只悬挂着综合服务、民政残联、劳动保障等牌子。“过去,社区内外的墙上,挂的机构标识牌、功能标识牌等各类牌子有20多块。”月亮湾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小雨说,“如今,多余的牌子被摘下,只保留了服务群众的指引牌,墙面清爽了,社区减负了,群众来办事也更加方便了。”(撰稿:赵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