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要坚持政策协同,加强财税、金融、投资、科技、产业等各类政策的协调联动,增强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要坚持沟通协调,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做好企业负担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对企业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调查。要坚持宣传引导,提振市场发展信心,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开展热点问题引导,发挥好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的平台作用,推动宣传工作下沉基层、政策解读直达企业。要坚持协同联动,抓好统筹协调,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减负工作经验,加强典型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有不少创新亮点。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余秋萍表示,在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上,设立“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司法服务中心”,探索搭建园区涉诉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五位一体”多元化解平台,推进“一站式”涉印尼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形成涉印尼司法服务整体合力。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紧抓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聚焦惠企政策落实,大力推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强化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抓好大宗商品和资源、能源保供稳价工作,深入实施降低物流成本“1+N”行动方案和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方案。要聚焦涉企法规制度的实施,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清理取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落实涉企行政事项清单制度,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要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企业的工作体系,加强涉企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持续打造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服务品牌,促进形成帮扶企业的良好氛围。
对于校园欺凌恶性事件的防范,现在关键是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打通和解决执行中的关节点、难点,例如,在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的《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中就已经根据校园欺凌的危害程度规定了不同等级的处罚措施,包括“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撰稿:安滢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