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名在法院担任要职的司法工作者,竟然都没在事前看出这上百处低级错误,而是放任其写进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司法文书中。哪怕在草稿阶段,起草这份文书的人都不该拿出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工作成果。而那些本应在认真核对检查后签字确认的审判委员会成员,要么是看文书时没有用心,要么是根本没看就草草签字。不论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对当事人不负责、对案件不负责、对法治不负责。
2021年8月,朱某某租用房屋作为厂房,将网购润滑油灌入自制的印有长城牌润滑油、美孚超霸极品高温脂标识的包装桶内,以此方式,制作标识为长城牌、美孚牌的润滑油、防冻液等产品。经查,朱某某自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销售自制的标识为长城牌、美孚牌的润滑油、防冻液、液压油等产品共计95085元人民币。经商标所有权公司鉴别,送检的知名品牌润滑油均属假冒的产品。
去年以来,玉州区法院坚持将诉源治理挺在前,为更好地凝聚司法合力,他们组织审判团队深入一线了解辖区金融行业发展情况,牵头银行业协会开展诉前金融纠纷调解,对个别金融机构贷前审查不严、贷中流程不规范、贷后监管不力、订立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给辖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审判知识讲座,提升了辖区银行机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法律维权水平。
2023年3月9日,赫章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徐某超位于赫章县销售牛肉的摊位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牛肉”纹理、感官与牛肉有区别,且当事人未能提供所售“牛肉”的检验检疫票据等合格证明材料。经询问,当事人承认该牛肉是用猪肉冒充。因案件涉及多个县、区,赫章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将案情上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当晚,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民警对当事人位于七星关区的猪肉加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将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加工后冒充牛肉销售。(撰稿:孔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