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有不少创新亮点。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余秋萍表示,在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上,设立“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司法服务中心”,探索搭建园区涉诉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五位一体”多元化解平台,推进“一站式”涉印尼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形成涉印尼司法服务整体合力。
现在的问题是,学校能否切实落实?在我组织的调研中发现,部分教师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愿选择使用教育惩戒权。有些校园欺凌者的家长在外打工,委托监护人大多为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隔代近亲属,他们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效果有限,很可能被谈话者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因此,如何给予学校、教师以政策、制度支持,让其愿意且敢于主动制止并报告校园欺凌现象;如何增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警示教育、训诫的惩戒力度,使得对接受这些教育谈话的校园欺凌者产生震慑,不敢再犯;这些都还有待实践中作出探索完善。
第二,在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发生后,如何做到更好地预防、减少乃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专家学者往往会发表自己的见解,民众也会借助各种媒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是专业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专家意见更为专业,但也应该让民众参与其中,因为这也涉及民众切身安全的社会问题,大家当然都有权利发声,因此,需要一个开放性的商谈平台让大家公开交流,不能因为民众意见不专业,就不屑一顾,也不能因为专家意见“不中听”,就对其网络攻击。最近的几起未成年人恶性事件发生后,我观察到专业人士和民众之间,甚至不同学科的学者之间、实务部门和学者之间都是有隔阂、对立乃至有冲突和分裂的迹象,这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共识的达成,我想最终的解决方案一定是取得了主流社会认同的方案,而不会是个别专家学者或者持偏激观点的民众意见。
二是推进解纷资源解纷力量下沉。因地制宜推行“乡贤调解室”等机制,建立人民法庭与基层职能站所联调共治机制。推动辖区矛盾纠纷由人民法庭与公安、司法基层职能站所、调解组织联调共治,鼓励、引导当事人“因纷选调、多调并进”。乐清柳市、平阳鳌江等9家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迁移、靠前指导。瑞安湖岭镇坚持党委牵头抓总、社会协同共建、改革提能增效,构建镇域“多调合一”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筑牢基层解纷“桥头堡”。(撰稿:巩娴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