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经依法公告后,南山区院针对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专用商品,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南山区检察院认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以是否存在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造成食品安全潜在风险为前提,不仅包括已经发生的损害,也包括有重大损害风险的情形。刘某明知其销售的奶瓶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向众多消费者真实、全面地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其销售的商品不仅侵犯注册商标权益,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按照销售价款的三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2023年9月20日,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南山区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刘某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刘某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35452.4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目前判决已生效,人民法院已移送强制执行。
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187件,增至2023年357件,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推进“总对总”多元解纷。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金融监管总局等13家单位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携手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各类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全国法院通过委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等成功调解纠纷1199.8万件,同比增长32%,占同期诉至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总量40.2%。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会同司法部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道村镇社区、各行各业落地落实。通过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质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培训调解员47.2万人次。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法院在13家银行指导设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去年化解纠纷3500件,占全区金融纠纷总量1/3。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制定检察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常态化开展检察官与其他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同堂培训。评选49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举办全国十佳公诉人等业务竞赛,培养检察业务领军人才。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3件。深化检校合作,邀请11名专家学者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组织106名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精选180门检察实务课程进课堂,共建38家检察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融互促。
浙江大学是蹲点研学研讲活动的发起方之一。该校团委副书记、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包大为借用嘉善的“善文化”称,县域发展要用好“善本”、出台“善策”、广结“善缘”。其中,特别是要汇聚面向新质生产力与创新型人才的“善缘”,让原乡人守得住、还乡人愿回家、新乡人能落脚。“当然,青年学生也要积极地走出课堂,通过扎根基层的调研,了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对青年的真切需求,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理想信念、知识储备和工作本领。唯有如此,县城与青年的双向奔赴的‘善缘’才能转化为持续且自觉的发展动能。”(撰稿:祁泽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