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家共同参观了“一带一路”检察法治宣传展示区,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等进行了座谈交流。陕西省检察院、西安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一基地两中心”运行情况,并表示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开端,拓展常态化、多元化合作渠道,密切中国检察机关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有关高校的联系,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法律比较研究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制定出台《走访工作指引》23条工作措施,有效规范了走访流程、提升了走访实效。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充分发挥“警+X”调解机制,帮助化解一起历时7年的矛盾纠纷,稳控消除1起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成功化解1起涉及18名务工人员的劳资纠纷,帮助群众解决被拖欠工资260万元,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警察同志,麻烦问一下,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吗?”去年10月15日,辖区群众王女士一脸愁容到塔加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省外户口迁移办理相关流程。原来,王女士因结婚需要将户口从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迁至化隆县塔加藏族乡落户,因不了解相关流程让她犯了愁。户籍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王女士解释相关政策,并通过“跨省通办”业务为王女士落了户,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撰稿:逄茜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