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2023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4年需重新申报。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在政策执行协同上,进一步梳理川渝税费政策差异,深入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协同川渝部分金融行业增值税政策执行口径,探索推进川渝水资源税政策执行口径协同,统一两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标准。在此基础上,协同落实好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推动川渝两地制造业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具有川渝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川渝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地税务部门将坚持共建、共享、共赢,持续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积极主动融入川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构建具有川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持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两地“政策同标、征管同频、服务同质”,促进各类合作事项落地见效,共同打造更多更大的标志性成果,持续开创税收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新局面。(完)
沙尘暴变化特征同样随不同地区而改变。例如,近20年,中国沙尘暴次数有明显减少趋势,这与中国北方大风日数减少、强度减弱及土壤湿度增加等密切相关。而近10年,据蒙古国气象站记录的数据显示,蒙古国内戈壁地带一年中发生的沙尘暴次数比20世纪60年代增加4倍。究其原因,除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外,人类的不合理经济活动如过度放牧与采矿也加剧了其土地荒漠化。(撰稿:熊永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