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市林业局动保科与森警大队高度协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贯彻落实警地、警民两个融合工作,创新机制,联动边防检查、市场监管等单位,吸纳驻村警力、网格员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向好效果。”珲春市林业局动植物保护科科长王亚琼说道。行动中,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鸟类迁徙停歇地、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巡逻防护和排查整治,做好源头管控工作,努力打造安全的候鸟迁徙通道。
为了在法律实施层面解决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的适用标准模糊问题,《规定》将无需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情形予以列举。王锡锌介绍,例如,“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主要涉及跨境购物、跨境寄递、跨境汇款、跨境开户、机票酒店预订、签证办理、考试服务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共同性表现为,个人跨境活动需要高频次、无障碍地进行个人信息跨境传输。
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撰稿:张琦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