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受贿人行贿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立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杨某昌行贿案,被告人为谋求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公平正义;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被告人行贿2000余万元,系巨额行贿,司法机关坚持依法严惩,彰显了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的鲜明态度。二是突出打击重点,精准有效惩治。李某行贿、诈骗案,被告人为骗取社保基金而行贿;胡某亭行贿案,被告人为推销医用耗材而行贿;宋某毅行贿、受贿案,被告人为职务提拔而行贿;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为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而行贿,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了加大对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强烈信号。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纠正了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不正当利益,高某梅行贿案追缴了1亿余元犯罪所得,张某虹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明确了二审可以增加追缴犯罪所得判项,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决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鲜明立场。
林剑表示,菲方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严重违反多次向中方作出的承诺,严重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五条的规定。面对菲方船只的强行冲闯,中国海警不得不采取必要执法措施,现场操作正当合法、专业克制,无可非议。中方要求菲方立即停止侵权挑衅,如其一意孤行,中方必将继续采取坚决措施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近日,江西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的《赣州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1·2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11月21日,赣州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接触消毒池防水防腐施工过程中,1人中毒窒息,现场作业人员盲目入池施救,也中毒窒息。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事发后,5名有关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13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撰稿:成绍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