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规定》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的应当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条件作了优化调整。根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属于《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一是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三大体系”。坚持“预”字当先、以防为主、防线外推,以工作措施的前瞻性、治理措施的确定性应对洪水灾害的突发性、不确定性。科学布局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功能建设,构建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加快建设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推进产汇流水文模型、洪水演进水动力学模型研发应用,构建延长预见期、提高准确率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构建前瞻科学决策、调度指挥高效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
这些情况已被有关部门敏锐捕捉到。今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加快突破GPU芯片、集群低时延互连网络、异构资源管理等技术,建设超大规模智算中心,满足大模型迭代训练和应用推理需求。”(撰稿:詹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