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国划定了4万多个环境管控单元,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从长江保护法到黄河保护法,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到43部地方性法规,均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作出规定。实践充分证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科学合理,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新的政策工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是增强共享法庭治理支点作用。全面推动全市3488家镇街村社共享法庭融入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体系,35个乡镇共享法庭入驻“共享社•幸福里”建设重点单元,以平台贯通、功能贯通、体制机制贯通为路径,将司法服务进一步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末端,实现群众烦心事在“15分钟功能圈”内解决。瑞安胜丰、平阳笠湖等地依托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借助属地乡贤等力量,加强基层纠纷调处和法治宣传,打造村社共享法庭样板。
在多起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的恶性犯罪事件中,被害者与加害者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中间不少人都是留守儿童。贾健长期关注留守儿童问题,他在研究中提到,留守儿童是在我国城乡二元发展结构形成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儿童群体,其在刑事犯罪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犯罪者的角色,二是被害者的角色。“加害性”与“被害性”、“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涉及留守儿童与刑事犯罪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正反两个方面。
“近年来,各级工会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践中的如下亮点尤其值得关注:其一,立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运用多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其二,用好集体协商抓手,实现促进行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其三,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创新,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上凸显工会组织起来、协商协调的功能优势。其四,坚持问题导向,维权和服务不断扩面,提质、增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全总工会理论与劳动关系智库专家沈建峰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撰稿:谢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