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总书记这次考察的港中坪村,近年来感受到了持续为基层减负带来的变化:村部挂的牌子大幅减少,和牌子一同减少的还有职能部门交办的事项、要求村里开的证明、村干部手机上种类繁杂的微信工作群……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老百姓服务,乡村建设也更加如火如荼。2022年,村里又多了一块“牌子”――“常德市美丽乡村”。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人大代表、三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小清认为。她认真翻阅漳州中院在市两会期间向代表委员发放的《漳州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30大案例》,表示漳州法院抢抓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及时总结服务民营企业的好经验,既帮助代表委员通过案例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治内涵,也彰显了漳州法院为重点项目解纷、为民营经济排忧解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
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撰稿:姚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