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中,镌刻着“民为邦本”的治理底色;“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蕴含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中,体现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发展逻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相得益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彰显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
会议要求,依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要以公正裁判形成情感共鸣,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回应社会生活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主动担当顺民意、解民忧。要以公正裁判引领理性认同,把裁判的道理、理念规则,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本利益的结合点讲清楚,引领公众法治意识养成、引领法治进步、引领社会发展。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实事,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推进“有信必复”,正视工作中的差距,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督促。“‘如我在诉’不是口号,做实很难,再难也要做!”
第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专门立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让法律监督更有力有效。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2089人,同比上升37.4%。办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34件。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惩治文物犯罪、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协作,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指导辽宁、江西、广西、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山西、福建、海南、西藏、青海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石窟寺文物、涉台文物、南海文物、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撰稿:卓翠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