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2089人,同比上升37.4%。办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34件。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惩治文物犯罪、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协作,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指导辽宁、江西、广西、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山西、福建、海南、西藏、青海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石窟寺文物、涉台文物、南海文物、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
《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其中明确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由市人民政府设定年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碳排放单位的减排义务,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履行义务的碳排放控制机制。《办法》要求,本市严格碳排放管理,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23年1月30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山区院)依托一体化办案模式,启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同步审查机制,在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发现刘某侵犯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于2023年3月3日立案调查。南山区院充分发挥“四检合一”综合履职优势,通过提前介入、制定调查计划引导公安机关同步进行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查清刘某明知其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销售范围覆盖全国各地母婴店等基本事实。
执法司法再走心。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一个格局、三个机制”,细化19项63条工作责任清单。全国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题检查组、中央政法委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调研组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法院深化审执“四规范两确保”工作,一审服判息诉率91.36%、案访比928.79,均列全省第一,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近三年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8668件,24817人,无一起无罪判决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81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07%;市司法局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10件,直接纠错率7.62%。(撰稿:杜菊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