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我们坚持‘一线选、一线练’,把在重点工作中挑大梁、扛重担的骨干作为重点选拔对象,进一步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营造出干字当头、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江苏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该院聚焦“燃气安全”“飞线充电”“道路安全”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密切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持续发力,精准性、规范性、高质效地办理各类安全生产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发出磋商函、检察建议书60余件,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监督网;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饮水安全案件8件,筑牢群众健康防护墙,守好食品、药品“高压线”;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3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62.59万元,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拧紧国土国财“安全阀”;与县文广局共同建成“茶马古道-贵州关索岭古道古文化遗址司法保护基地”,凝聚文物保护合力,做好文化遗产“守护者”……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又要促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还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我们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一步步变为美好现实。此次《意见》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机制建设、实施应用、监督考核等,对于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在抓好娃娃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办案中引领提升道德规范。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党组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来引领、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也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充满正能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办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如“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转公诉,被社会各界认为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自觉,同时也警醒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应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网民。再比如,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近日,“辣笔小球”仇某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此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当地居民曾某侮辱救火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意义重在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撰稿:慕容政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