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益维护方面,宁夏出台《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意见》,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量同比增长82%,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比缩小31.9个百分点,行政复议受理案件同比增长64.5%,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宁夏27个市、县(区)全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新增调解组织近800家,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39个。
坚持以治安联防为关键点,切实提升平安边界震慑力。边界双方政法委定期将各自边界情况互相通报,边界乡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2023年以来,边界地区共享维稳信息30余条,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阶段。在警务和跨区域办案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合作,成立边界治安联防队,打击涉边各类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及时整治影响交界地区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2个,开展案件协查15次。协同做好在两省区交界地区活动的吸毒人员毛发采集、尿检等动态管控工作,协助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毛发检测785人,全力构建边界安全稳定屏障。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降低物流成本行动”。当前,我国物流运行效率持续改善,单位物流成本稳中有降。2023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但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物流成本相对偏高,仍有下降空间。看准了就抓紧干。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撰稿:冉育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