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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许淞证参加2023年“中国寻根之旅”冬令营――福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营时拍摄的。冬令营为期10天,由中国侨联主办,福建省侨联、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承办,包括许淞证在内的30名马来西亚华裔青少年从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出发,先后奔赴福州、泉州、武夷山等地,学习汉语、民俗、历史等课程,体验陶艺、刺绣、武术和茶艺等活动,看中华名山大川,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促进健康消费是稳增长、扩内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是优结构、强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放眼未来,做大做强健康消费市场还需多方合力、协同共治。”北京大学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田佑中表示,我国大健康产业与部分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在当前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各方合力推动从粗放到精细化管理的产业升级,鼓励上下游企业、跨行业等多形式合作,打造大健康产业的集群发展模式,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刘晓静)直播带货作为消费新业态逐渐引领潮流,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因利润分成引发的纠纷不断浮现。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案说法,解析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利润分成不明时的裁判规则。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5月12日,刘某与某经纪公司签订《经纪合同》,约定经纪公司独家享有刘某演艺事业的经纪代理权,合同履行期限自2019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7日。 2019年8月1日,刘某与经纪公司签订《协议书》,因直播平台的变更,双方就利润分配进行调整,自2019年8月1日,刘某在A直播平台做直播节目,每月应完成的礼物额度任务为45万元。如果完成额度任务,刘某获得当月总礼物值的40%;如果超额完成任务30万元以上,另加奖励1万元;如果完成额度任务的60%(即27万元)以下,刘某获得当月总礼物值的35%;如果刘某未完成的额度在10万元以上,剩余部分由经纪公司充值完成,以确保完成平台任务。总礼物值是指刘某与粉丝互动所获得的数值,不包括经纪公司为刘某所刷礼物值。当月经纪公司所充值总款额的50%从刘某总后台数据的总款额中扣除,经纪公司因平台扣除产生的50%充值损失,由经纪公司自行承担。因此,刘某所获得礼物分成计算方式最终为:(总礼物值-经纪公司充值的50%)x40%或(35%),及超额完成30万元以上加奖金1万元,计算周期为每月。 2019年8月10日,A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与刘某签订《解说合作协议》,双方就直播时间、结算标准、合作费用等进行约定。对于主播收益部分中平台打赏的礼物,A直播平台会按照40%-50%的比例收取服务费,剩下的返给经纪公司。一年后,刘某与经纪公司因为利润分成问题产生争议,刘某将经纪公司、股东孔某、第三人A直播平台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经纪公司支付拖欠的直播费用95万元(包括礼物分成、薪资、广告推广费等)及逾期付款利息,经纪公司的股东孔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刘某主张的礼物分成,依照其与经纪公司协议,在扣除经纪公司所刷礼物50%后,双方未就刘某完成礼物任务为27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时的分成比例进行约定,故法院以协议约定的中位值37.5%作为刘某的分成比例。 经核算,刘某应获得104万元的礼物分成款,核减经纪公司已支付的100万元,经纪公司尚欠刘某礼物分成款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对于刘某主张的薪资、广告推广等收入,《协议书》约定归经纪公司所有,故该项诉求,法院未予支持。经纪公司的唯一股东孔某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合同中价款或报酬,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出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时,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补充协议以弥补合同漏洞。如果仍不能确定,则应以鼓励交易、实现公平为目的,促使合法成立的合同继续履行。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