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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王辉)小区电动门缓缓关闭时,业主王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加速,想从夹缝中穿过去,结果发生意外受伤,王女士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最终,法院未支持王女士的诉求。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女士所住小区门口的人行通道设置了电动门。刷门禁卡或按开门按钮,大门会自动打开,然后自行关闭。2023年12月24日下午,王女士和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外出,准备接孩子放学,恰巧前一个行人刚走出去,电动门开始关闭,王女士打算加速通过,但车轮撞到了关闭中的电动门,王女士从车上摔下。经医院诊断,王女士腰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王女士住院治疗一周后出院,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约50万元。她认为,正是物业公司管理混乱,电动门未安装警示标志,保安也没有及时阻止,才让她受伤。在法庭上,物业公司辩称,当时电动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王女士在电动门关闭过程中,抢道骑行而出,导致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王女士摔倒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将王女士送到医院治疗,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王女士出院后,物业工作人员曾前往家中探望,王女士欲协商赔偿事宜,当场被拒绝,物业公司认为事件与自己无关。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作为小区业主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小区大门运行方式以及强行穿行存在的安全风险,仍未下车采取刷门禁卡或按开门按钮等正规操作,在大门已经处于自动关闭过程中强行骑车通过。王女士被大门撞倒完全是自身不当行为所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或者具有主观过错。所以,法院对王女士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早春二月,吉林长春公主岭市,仍是春寒料峭,棕黑色的土地上,可见白雪零星。大榆树镇李家屯村,机械轰鸣,东西两侧地块,各有一台挖掘机在作业,一条2米深、近千米长的田间排水渠已见雏形。“咱这春播就要开始,得先把农业基础设施建成用好。”东兴隆合作社理事长李振军告诉记者。
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
“一直以为不愿意与人交往,是为人老实,真没想到竟是一名毒贩。”刘先生说,唐某来到他们农场后,做事尽职尽责,从不与人发生冲突,脾气也很和善,没事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到周边钓鱼。多年来,刘先生也十分好奇,唐某从没走出过该镇,逢年过节也不回湖南老家,每次问起时,唐某总是说自从妻子跟人跑了,家中也没有其他亲人,所以不愿意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