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雷锋号”班组、擦亮“我是雷锋”志愿服务品牌……在沈阳,“弘扬雷锋精神,争当振兴先锋”活动掀起热潮;在鞍山,近8000个党支部主动联系困难户,以实际行动“立足岗位学雷锋”;在高校,全省组建12支辽宁高校共青团东北振兴、辽宁振兴青年突破队,针对辽宁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科创等活动。
对此,出具这份判决书的诸暨市人民法院无疑难辞其咎。涉案的两份判决书中均记载:判决书作出之前,经诸暨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据多位原法官及现任法官介绍,司法实践中,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审判委员会成员均应在判决书备案稿上签字确认。判决书草稿由主审法官或法官助理起草。也就是说,对于这份判决书而言,从直接起草者、主审法官到审判委员会成员,牵涉其中的法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由党的性质、地位、宗旨和中国国情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守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能够焕发出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引领全体中华儿女向着共同目标团结奋斗。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掌握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来指导团结奋斗的具体实践,使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有着先进的理论指导,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确保了党团结奋斗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有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从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是我们能够持续团结奋斗的最大底气。中国共产党有着严密组织和铁的纪律,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贯到底,确保了全党的集中统一、步调一致,并用铁的纪律加以约束,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所不具有的强大优势,也是党团结奋斗的坚强保证。我们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行持续努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被告倪某甲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1.原、被告于2016年12月2日签订的《协议书》因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2.前述协议类似于夫妻间的忠诚协议,不具有可诉性;3.生育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生育作为合同对价,违反公序良俗;4.被告已经向原告赠与了胶州路房屋50%的产权份额。目前被告及其父母名下仅有一套房即系争房屋,既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赠与,且赠与有违公平原则;5.系争房屋系被告父母出资购买,现登记在被告及其父母名下,实际上为被告和父母共有,被告无权自行处分。6.即使法院认为合同有效,对于该赠与合同,被告有权任意撤销。(撰稿:毛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