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超”期间,榕江公安以信息流、人流、车流、网络流为抓手,推动预防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警力部署,强化巡逻防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全力保障赛事现场治安环境安全稳定,形成大型群体性活动安保“榕江经验”。去年,“村超”现场共投入公安民警辅警1.25万人次,帮助游客、群众解决困难问题360余个,实现124场赛事“零事故”的良好社会治安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当年,卢咸锋将自家的700余亩山林上报至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中心测算平台,经测算评估后,顺利通过中心拿到75万元贷款,用于民宿建设运营和林下经济发展。2023年,卢咸锋已是长水村党总支书记。在他和其他村民的共同努力下,长水村建成了生态循环产业园,年接待游客60余万人次,年旅游收入超亿元。(撰稿:屈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