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调解过程中,一开始由于在具体补偿金额上意见不一致,双方一时处于剑拔弩张的态势。镇调解专班工作人员见此情形,分头做双方的工作,“背对背”单独沟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面对面”调解协商,双方情绪得到了缓和,调解员从双方利益出发提出调解方案,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某一次性付清补偿款70000元整及拖欠劳务费4000元,至此该纠纷历时三天圆满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对调解专班及麻洋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连日来的付出表示感谢。
专攻行政法领域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李月律师认为,一方面,行政办公用地属于划拨地,被无偿划给国企涉嫌改变土地性质,国企又将其办公楼转租作为商业办公,涉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走招拍挂程序或者补交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该土地的权利人不是福州招商集团,也不是福州招商投资公司,二者无权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因此,福州招商投资公司将办公楼对外出租的行为涉嫌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本案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司法领域行贿犯罪,坚决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典型案例。通过行贿谋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滋生刑罚执行环节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严重危害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本案中,被告人杨某文为逃避服刑改造,拉拢腐蚀多名司法工作人员,多次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纸面服刑”达9年多,且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隐瞒罪犯身份74次偷越国(边)境,性质恶劣。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杨某文行贿犯罪情节严重,并纠正其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不正当利益,将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与本案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惩处司法领域行贿犯罪、深入纠治司法领域腐败、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系统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1―2月,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全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面积、新增确权用海面积均实现增长。不动产“带押过户”“交地、交房即交证”等改革正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部将持续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强化政策供给,切实增强土地要素对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撰稿:田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