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与数智技术应用带动产业融合和转型升级。“海上风电+”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首次实现深远海浮式风电平台直供海上油气田群,广东青洲、福建兴化湾、山东昌邑等“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融合示范项目稳步开展。我国首个海洋油气装备制造“智能工厂”二期工程正式开工,我国船企新接批量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订单,新型数字智能化深海养殖平台“珠海琴”开工建设。
答:《规定》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的应当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条件作了优化调整。根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属于《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下一步,广西社会科学院将继续高质量办好每年的中国—东盟智库战略对话论坛,进一步提升论坛影响。深化与东盟国家智库机构的常态化学术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以及相关东盟国家双边命运共同体系列研究,争取产出一批精品力作。扎实推进2024年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项目《越共干部子弟学校师生口述史》《老挝六七学校师生口述史》,力争2024年9月“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向社会各界发布该项目阶段性成果。
一是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向境外提供,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二是在境外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内处理后向境外提供,处理过程中没有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三是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如跨境购物、跨境寄递、跨境汇款、跨境支付、跨境开户、机票酒店预订、签证办理、考试服务等,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四是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五是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六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的。其中,第三种至第六种条件所称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包括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个人信息。(撰稿:元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