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景汉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牛鼻子”,以此为主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首先是把办案能力过硬的人员选拔到法官、检察官岗位上,把司法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工党务等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推动法官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其次是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赋予法官检察官办案权力,并对自己办的案件负责,既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又明确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再次是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并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确保权、责、利相统一。第四是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6年9月27日登记结婚当日,双方签订《婚前协议书》,载明:1.男方需在同女方完成结婚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某房屋(以下简称胶州路房屋)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并将前述房产50%的所有权无偿赠与女方。2.女方放弃婚后首套由男方父母(倪某乙与汤某某)出资首付购买、由男方偿付贷款、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之房产(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某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所有权。自第二套起,所有在双方婚姻存续期内购得之房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归属。
第三,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发生后,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再次下降,是否应该扩宽现有的刑法第17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的罪行种类,是否应该引入域外的恶意补足年龄制度,如何真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各方责任,如何健全并真正发挥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的效果,如何解决现在专门学校数量少、矫正效果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这些都还在探索、研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认为惩罚未成年人也是一种教育方式,但从根本上来看,预防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最重要的,而预防体系的健全与最终发挥效用,需要整个社会协同发力,单靠法律界是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的。(撰稿:祝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