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做实审判工作现代化,溯源头、强基础、转理念一个都不能少。诉源治理要常抓不懈,法院如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何把上级法院指导脱“薄”工作的责任落实,夯实法院发展的根基?根本是理念跟上,以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赋予人民法院怎样新的更重责任?带着这些问题,3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赴陕西法院调研。
如今,“陆旭东护学岗”的护学队伍已经壮大到十几人。学生家长也参与到护学中来。“每个早晨,学生家长志愿者分两班服务队,包含3名志愿者,志愿时长为半个小时。”陆旭东说。每到开学前,陆旭东还会将志愿者们请到交警大队集中培训,结合路口平面示意图讲解注意事项。“每天早上,我们也安排了值班老师在校门口协助护学。”华罗庚实验学校副校长陈艳介绍,现在学校已形成了警、校、家三方合作的护学模式。
马世功认为,做好溯源治理,群众参与是关键。“一方面,我们要畅通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尽量多联系有威望的‘土专家’‘和事佬’,把比较容易化解的矛盾就地解决。同时,要完善群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组建相关自治组织的方式,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此外,还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大力推进智慧普法,提高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自觉遵守和推崇的行为准则。”(撰稿:殷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