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工会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践中的如下亮点尤其值得关注:其一,立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运用多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其二,用好集体协商抓手,实现促进行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其三,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创新,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上凸显工会组织起来、协商协调的功能优势。其四,坚持问题导向,维权和服务不断扩面,提质、增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全总工会理论与劳动关系智库专家沈建峰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是抓实诉源治理市域布局。坚持把诉源治理放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大局中部署谋划,市委召开诉源治理暨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连续两年将诉源治理工作列入“强基提能”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年重点内容,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全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考核,并作为县乡“六比竞赛”内容进行晾晒,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诉源治理属地责任不断压实。
“针对商业活动场景需求,健全细化数据跨境传输制度就极为重要。《规定》侧重针对特定场景的业务需求,在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前提下,允许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活动中产生的数据出境活动不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标准合同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机制。”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说,此种豁免情形无疑为中国企业出海开展跨境业务提供了极大便利。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王亚男说,在过去的源头预防体系中,环评的责任在开发主体,政府只是被动行使审批把关的职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不受限于具体的规划或项目,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主动管理的制度工具。王亚男建议,加快完善源头预防体系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各自的功能定位、责任边界和衔接关系,避免重复评价。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机制。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指向区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撰稿:乔琳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