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戌源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法院认为,首先,《协议书》第2条的内容系倪某甲自愿在王某某生育子女后将系争房屋50%的产权份额赠与王某某。现双方之女已出生,倪某甲理应按约履行赠与承诺。其次,协议书第2条载明的“女方一旦为男方产下子女”,涉及女方所生子女与男方的特殊身份关系问题,故该条款不应适用法律关于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再者,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因此,倪某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延伸触角,提升质效创新平台。为进一步拓宽企业群众监督渠道,承德市公安局把建设推广和宣传“扫码评警”“局长信箱”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向社会推广“扫码评警”和“局长信箱”,在派出所、警务室、警务站、刑警队、交警队等直接接触群众的独立实战单元和“公安窗口”显要位置全部张贴二维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度,做到“四必扫”,即:处警必扫、接待必扫、服务必扫、勤务必扫。同时,加强对“扫码评警”“局长信箱”数据统计分析,及时研判队伍问题,制定切实管用有效举措,跟进开展群众回访走访等工作,形成用数据引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承德全市公安机关上线“扫码评警”小程序15个,生成单位二维码416个,警员个人二维码4908个,后台数据2732条。(承德市委统战部、承德市工商联、承德市公安局 )(撰稿:凌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