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消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修订草案新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条款。根据规定,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如若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将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易鹏飞利用担任湖南省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怀化市市长、娄底市市长、郴州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0万余元。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易鹏飞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在招商工作中明知有关公司所要求的土地出让优惠政策违反国务院禁止零地价和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规定,且在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虽然李超的行为违反了《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但出发点是为尽快排除安全风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系出于公心,且未从中谋取私利,2023年5月,经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对李超免于追责。”洪泽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明成说。(撰稿:郭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