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规定》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的应当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条件作了优化调整。根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属于《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俄罗斯女孩惠仁来到全新启用的境外来宾支付服务中心咨询。来中国之前,她已经和预订的酒店提前确认,可以使用境外银行卡进行支付。初到中国,她对在更多地方能否使用境外银行卡支付十分关心。工作人员告诉她,现在北京很多酒店、景区、餐馆都可以刷外卡,还协助她汇兑了零钱。“我不用担心支付会遇到问题,对在中国的旅程很期待。”惠仁说。
第十二条 各地网信部门应当加强对数据处理者数据出境活动的指导监督,健全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优化评估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发现数据出境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的,要求数据处理者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曹嘉玥)针对近期中国电动汽车出海遭遇“逆风”,外交部发言人林剑22日表示,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有违国际经贸规则。希望有关方面停止将经贸问题泛政治化、安全化、意识形态化,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投资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撰稿:水奇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