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是党委和政府服务联系人民群众的神经末梢,也是社会治理源头的基石,如何在村(居)层面用‘乡土’办法和专业力量推进源头治理已然成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创新“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全新样本,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实践成果和具体体现。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侨元素的汇聚,也进一步传播了中华文化。“每逢中华传统节日,我们组织留学生们包饺子、做粽子、搓汤圆等,感受不同节日的味道。来自不同国家的老师和学生兴奋地围坐在一起,将一张张照片发到社交媒体上,也把中国故事传播出去。”学校外籍教师本杰明说。截至目前,学校已累计引进外籍教师70余人,学校教师中有海外经历的占比41%。
“可以说,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是‘一子落地、满盘皆活’,激发了人民调解制度活力,筑牢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完善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了党领导下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为全国基层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贡献了贵州探索经验。”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魏华松说。(撰稿:颜鸣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