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在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记者看到多个“一站式窗口”。西宁市将基层组织原先承担的不同单位的职能整合起来,多口归一,统一办理,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我们还打通市、县(区)政务平台,建立‘有诉必应马上办’指挥平台,将群众意见和诉求收集分类、快速解决。”西宁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副局长高照华介绍。
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
3月的西吉县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园,晴空高照,红旗招展。20日下午,应勇一行瞻仰红军长征会师纪念碑,参观红军长征会师纪念馆,调研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征永远在路上。我们重温历史、缅怀先烈,就是要从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中汲取奋进力量,走好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应勇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不断把党的检察事业推向前进。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红色文物保护,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撰稿:蔡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