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校园欺凌恶性事件的防范,现在关键是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打通和解决执行中的关节点、难点,例如,在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的《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中就已经根据校园欺凌的危害程度规定了不同等级的处罚措施,包括“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2020至2023年期间,陈某某以每包(粒)0.4-0.6元的价格购得没有生产厂商、批准注册编号、生产日期、成分、有效期、用量且成分不明用于治疗风湿痛风等疾病的药品,在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行设计药品外包装,并虚构药品成分、注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外宣传为祖传纯中药,专治痛风、风湿病等方面疾病,以每包(粒)1至5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微信和快递物流销售给浙江、湖南、福建、贵州等多个省市患者非法获利,非法销售金额人民币431272元。
“正确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我们坚持‘一线选、一线练’,把在重点工作中挑大梁、扛重担的骨干作为重点选拔对象,进一步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营造出干字当头、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江苏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存在不规范问题。有的生产日期标注位置随机,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有的生产日期标注文字太小、字体不规范,让人很难辨识;有的生产日期标注玩“隐身”,透明包装印灰字、紫色包装印黑字,考验消费者的“眼力”;有的保质期需要计算判断过期日期,考验消费者“脑力”。(撰稿:严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