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某地某部门将人均接受公共文化服务次数纳入考核指标,建立数据上报系统,要求基层定期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数据佐证。该地将数字平台浏览数据,作为人均接受服务次数进行叠加,导致有的地方为了排名找第三方刷数据。建议相关部门优化考核方式,设置更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
李成林在座谈会上指出,最高法党组高度重视法律实习生工作,法律实习生制度已成为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平台。希望各位法律实习生在实践锻炼中检验理论应用、提升能力素质,在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上下苦功,严格遵守纪律、积极总结提升,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最高法各单位要在制度化、规范化上进一步发力,为做好法律实习生工作凝聚合力。
被告倪某甲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1.原、被告于2016年12月2日签订的《协议书》因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2.前述协议类似于夫妻间的忠诚协议,不具有可诉性;3.生育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生育作为合同对价,违反公序良俗;4.被告已经向原告赠与了胶州路房屋50%的产权份额。目前被告及其父母名下仅有一套房即系争房屋,既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赠与,且赠与有违公平原则;5.系争房屋系被告父母出资购买,现登记在被告及其父母名下,实际上为被告和父母共有,被告无权自行处分。6.即使法院认为合同有效,对于该赠与合同,被告有权任意撤销。(撰稿:娄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