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代表参观法院、见证执行、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向代表打开了解法院工作的“全景窗”。代表立足自身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当好“千里眼”“顺风耳”和“传话筒”,围绕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力量,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法院每一道窗口、每一起案件、每一项举措中。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持续性侵学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经过探索实践,证实开展入职查询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查询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查询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答:《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在立法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立足我国基本水情,针对节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二是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三是做好与水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诚然,遏制校园欺凌,关键在于强化预防。具体而言,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欺凌他人,学校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要严格落实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全力防止出现校园欺凌,一旦出现了也不能回避,如果轻描淡写,任其发展则后患无穷,如果藏着掖着、捂盖子也会适得其反。(撰稿:洪武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