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2023年4月,黎平县检察院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电线立即整改,针对此类问题全面排查,对发生火灾的森林进行补植复绿修复。有关主管部门立即整改,并通过政企联动建立火情共享平台。截至目前,黔东南州森林5000余处树线距离不足隐患得以整治,相关部门还清理了存在山火隐患的树障,更换了绝缘设置。
“基层基础工作大会战”期间,内蒙古边检总站共计查验出入境人员68.2万人次,交通运输工具31.7万(辆、列、架)次,查获在控对象69人次查获在控对象、违法违规人员数分别同比上升68%、71%,受理执勤执法问题投诉数、前台关键项录入差错率同比下降100%、90%。查获走私案件7起,查获疑似赛加羚羊角3991根等一批走私物品,查缉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撰稿:巩晨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