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凯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双方近年来合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工作成效。陶凯元指出,本次座谈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协同配合、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在国家战略统领下汇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巩固和用好会商成果,在协同推动下抓好“九分落实”;健全和完善联络机制,在默契配合下实现协同保护;加强工作效果评估,在“回头看”中明确新的形势任务。双方要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共同致力于推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落实法律规定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和《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关于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公告》,基本构建了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此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公布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等文件,对数据处理者申报安全评估、备案标准合同的方式、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等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
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同时,还要优化预制菜供给,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这就需要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保障农产品原料品质安全。提升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水平,鼓励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应用,提升关键工艺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流通效率。积极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支持地方推进预制菜产业集聚区建设。
答:《规定》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明确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条件作了优化调整。《规定》明确了两种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条件:一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二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或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属于《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撰稿:花若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