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做好退役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密扎牢。
付于武:我认为,首先,我们应该加强标准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只有建立了严格的标准法规体系,才能有效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目前,我国针对电动汽车安全性能的标准法规已经越来越严格,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我相信,随着我们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们的标准法规将在国际电动汽车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轻医美”服务并非简单的美容护肤,其要求经营者取得医疗许可资质,且存在一定的风险。依法合规经营是“底线”,经营者要增强服务透明度,如实告知消费者项目价格、产品规格、相关风险等重要事项,并提供相关凭证,避免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消费者对医疗美容要保持理性,切勿盲目跟风,确有相关需求的,务必选择医疗资质齐全、行业信誉较好的医美机构;相关部门要加快构建医美行业评价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医美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撰稿:范玉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