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发生后,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再次下降,是否应该扩宽现有的刑法第17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的罪行种类,是否应该引入域外的恶意补足年龄制度,如何真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各方责任,如何健全并真正发挥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的效果,如何解决现在专门学校数量少、矫正效果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这些都还在探索、研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认为惩罚未成年人也是一种教育方式,但从根本上来看,预防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最重要的,而预防体系的健全与最终发挥效用,需要整个社会协同发力,单靠法律界是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的。
去年以来,江苏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综合考核体系,使考核指标更加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农业现代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等,着力破除“政绩大锅饭”现象,引领党员干部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研读历史体悟内在自觉。“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广大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要真正认识到,只有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凝聚力量。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前,中国四分五裂,一盘散沙,致使国家处在列强入侵、战火频仍、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悲惨境地,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百年来,我们党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中华民族才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来看,统一战线是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也是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把团结奋斗鲜明写在自己的历史答卷上,不断结合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提出团结奋斗的新要求,开创团结奋斗的新局面。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党领导人民团结奋斗、赢得伟大胜利的历史。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先后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爱国统一战线。尽管统一战线在不同时期担负的历史任务有所不同,团结联合的范围对象有所变化、采取的政策策略也有所区别,但大团结大联合的本质要求始终没有变,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法宝作用始终没有变。历史的启迪弥足珍贵: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团结奋斗的结果。团结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显著的精神标识。
河北省沧州市有一支女子足球队,队员平均年龄超过50岁。40多年前,她们曾组成专业队参加河北省运动会。如今,昔日队员重返绿茵场,享受运动乐趣。这支女足队,既是我国全民健身蓬勃发展的生动缩影,也折射着社会各界对中老年群体参与体育运动、丰富精神生活的关注。(撰稿:贾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