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代表参观法院、见证执行、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向代表打开了解法院工作的“全景窗”。代表立足自身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当好“千里眼”“顺风耳”和“传话筒”,围绕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力量,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法院每一道窗口、每一起案件、每一项举措中。
各地铁路公安机关还组织民警深入到铁路沿线村庄、学校、企业,广泛开展铁路安全常识宣传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吉林铁路公安处吉林北站派出所深入6个村屯,向村民群众介绍铁路沿线烧荒的隐患和风险。合肥铁路公安处绩溪北站派出所对管内100公里线路附近的30余个重点村庄、学校开展蹲点式宣传。库尔勒铁路公安处若羌站派出所协调若羌县委政法委,在重点线路区段设立20块警示标语牌。(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一是缩短办证期限。公证法规定,除法定情形外,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但从实际办证情况看,一些公证事项(事务)的办证时间是有压缩空间的。我们梳理了各地公证事项办结期限情况,综合考虑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办证需求等因素,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制定了《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由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或者1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的公证事项共24类81项,10个工作日内的共13类69项,分别占公证业务总项的36%和30%。同时,我们鼓励各地公证机构采取创新申请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业务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期限,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尽可能实现“当日出证”“当场出证”。二是拓展“一证一次办”。总结2017年以来“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经验,我们制定了《“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即可办好公证。与“最多跑一次”工作相比,公证事项范围由9类22项扩充至31类84项。三是推进“一事一站办”。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我们鼓励公证机构集中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比如,通过与不动产中心互设办事窗口、互嵌功能模块、联通服务系统等方式,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办好;通过“公证+领事认证”联办,实现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省时、省力、省心”的公证法律服务。(撰稿:苗泰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