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下辖2个镇、20个行政村,辖区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百余家。近年来,湾沟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企业实际,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提供法律服务,以能动司法暖企、助企、护企,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被当地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为企业的“法律服务站”。
从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体制等改革,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持续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切实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依法追缴和纠正行贿犯罪所得,推动完善对行贿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撰稿:桑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