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基层一线是培养、锻炼、发现干部的主战场。近年来,邗江区平均每年选派100余名干部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信访维稳、环保攻坚“四个一线”实践锻炼,常态化开展“进企业、比服务、看担当”活动,在一线历练中选好人、用对人,为高质量发展点兵选将。
深入落实最高法“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拓展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手段,延伸审判职能,加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制发,引导法官以案为据、“靶向开方”,有效发挥司法建议“社会啄木鸟”作用。围绕为法治政府建设“出良策”,向辖区公安局、住建委、城管委及街道办等党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敦促完善行政决定文书、执法程序不严谨,处理应诉不规范等问题,推动提升执法质效、降低执法争议发生率。结合涉金融领域典型案例,为某银行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强化银行预警,堵塞监管漏洞,获得高度认可。对某街道办事处提出妥善处置房屋拆迁剩余还迁面积凭证认定的建议,在“我为天津高质量发展献计策”合理化建议活动中获评“优秀金点子”奖。(撰稿:屈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