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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今天发布会上获悉,司法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及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决定自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主要包括:缩短办证期限。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或者10个工作日以内,大幅缩短群众办证时间。持续精减证明材料。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只要当事人补齐材料并符合出证条件就可出具公证书。拓展“一证一次办”。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跑一次就可办好公证;在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推行“一证一次办”,有效节约群众办事成本。推进“一事一站办”。鼓励公证机构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近的多个事项集中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推广“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公证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等服务,鼓励开展错峰延时服务、预约全时服务和加急即时服务,深入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或办证服务点,提供法律咨询、涉企纠纷调解、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强化数字赋能。逐步推进省级区域内统一公证业务办证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公证书在线核验机制,完善与其他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应用,新增一批公证机构与我驻外使领馆合作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机构合并、设置办证点、视频公证等方式提升县域公证机构服务能力,有序推进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探索更多公证事项一体化办理,切实提升公证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
答:一是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规定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国家用水定额;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行业用水定额;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修订。二是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三是规范用水计量和水价制度。规定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应当分别计量并实行计量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用水定额、供水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等,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四是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规定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及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司法部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提出了压缩办证期限、拓展“一证一次办”、推进“一事一站办”等7项提速增效便民措施,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公证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获得感更强的公证法律服务。
四是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夯基提能,丰富算据、优化算法、提升算力,对流域、水网、水利工程全要素和水利治理管理全过程进行数字映射、智能模拟、前瞻预演,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科学、高效、安全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