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必须确保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农资购买高峰期,要迅速开展农资质量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整治不合格产品。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和网络越区违规售种2个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优化营商环境、创优助企服务,会上,湘家荡对区域内企业做出郑重承诺:政企沟通“零距离”,把招商引资的热情延伸到项目开工、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解决问题“零积压”,严格落实“企业吹哨、部门报道”,限定解决时限;政策落实“零障碍”,主动推送惠企政策和专项资金给符合条件的企业,让企业应享尽享、可感可及。
阮齐林认为,刑法不是万能的,它通过惩罚产生一些效果,一方面表明其严厉性、严肃性,不允许触犯,触犯是要受到刑事追究的,以维护法律的公信力,树立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对被害人和社会公众起到安抚的作用。但同时,很多犯罪是偶然的、个别的,不可预测与防范,法律只能制定一个普遍的规则,适用于普遍的情况。
“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探索要积极,推进要稳妥,工作要有序,努力把工作抓实、步子迈实、效果做实。”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都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法进行法律监督。这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重大意义,始终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把握职能边界,严格依法履职,加强业务指导和经验总结,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以“可诉性”为标准,进一步明确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检察的职责范围。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加强规范化管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最高检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契机,努力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履职尽责。(撰稿:黄武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