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指出,我多次讲过,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中国的改革不会停顿,开放不会止步。我们正在谋划和实施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提供更广阔发展空间。面对中美经贸关系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双方要坚持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平等协商,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办事,扩大和深化经贸互利合作,尊重彼此的发展权利,追求中美共赢和世界共赢。欢迎美国企业更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继续投资中国、深耕中国、赢在中国。
本案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巨额行贿犯罪的典型案例。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国家工作人员,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巨额行贿是行贿人“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惯用手段,是依法惩处行贿犯罪的重点。本案中,被告人谭某云、吴某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公司董事长廖某行贿2000余万元,并以代为保管、认缴股权等方式掩盖罪行,最终促成某溪公司高价收购某文化公司股权。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依法追缴行贿犯罪所得1.07亿余元,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巨额行贿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做实审判工作现代化,溯源头、强基础、转理念一个都不能少。诉源治理要常抓不懈,法院如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何把上级法院指导脱“薄”工作的责任落实,夯实法院发展的根基?根本是理念跟上,以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赋予人民法院怎样新的更重责任?带着这些问题,3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赴陕西法院调研。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毅犯行贿罪、受贿罪,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钦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宋某毅为谋取职务提拔而行贿60万元,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宋某毅具有坦白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行贿罪判处宋某毅有期徒刑五年,与其所犯受贿罪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撰稿:阙俊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