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触角,法庭便民利企。针对偏远山区企业分布点多、线长、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该法庭在湾沟镇、松树镇的工商业联合会和湾沟林业有限公司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并公开了法官的联系电话,随时为企业答疑解惑,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截至目前,该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现场调解了12起案件,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确保重点工程沈白高铁工程顺利施工,法庭庭长带领干警多次深入工程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向施工方负责人宣讲合同订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向建设工地周边的群众宣讲爱护国家集体财产、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方面的法规政策,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官干警每年一次深入到湾沟林业有限公司,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向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劳动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护林防火、森林管护等知识,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本案是二审阶段依法追缴行贿犯罪所得的典型案例。根据刑法第6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通过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犯罪分子自始不享有合法权利,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犯罪所得即应依法追缴。追缴犯罪所得旨在追赃挽损、修复法律关系,其本身并非刑罚,与剥夺犯罪分子合法财产的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存在本质区别。本案中,一审判决遗漏追缴犯罪所得,二审法院在查明张某虹犯罪所得基础上增加追缴判项,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追缴行贿犯罪所得贯穿办案全过程,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永不清零。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铁利用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以下简称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以下简称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089万余元。
掌握纠纷原委后,镇调解专班和麻洋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向死者家属表达慰问,耐心倾听家属诉求,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死者家属在合法范围内提出合理诉求;另一方面与刘某某家属沟通,讲明事情前因后果,并希望换位思考,体谅死者家属方的困难家境,从亲情、友情、民情多角度出发,以人道主义的精神,适当补偿死者家属。(撰稿:长孙琪黛)